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中,开闭原则 参见 SOLID - “SOLID”中的 O 指代了开闭原则 引用 外部链接 The Open/Closed Principle: Concerns about Change in Software Design 类型论 软件设计 编程原则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已存在的实现对于修改是封闭的, 相比梅耶的使用方式,Craig Larman把开闭原则关联到了的名为「受护的变量」(Protected Variations)的模式以及David Parnas关于的讨论。这两种方式都使用了继承来解决明显的困境,在这种环境中,改变源代码需要代码审查,并且新的实现必须,开闭原则被广泛的重新定义。新的或者改变的特性应该通过新建不同的类实现。但是接口规格不必如此。至少, 开闭原则的命名被应用在两种方式上。 梅耶的定义提倡实现继承。模块,多态开闭原则的定义倡导对抽象基类的继承。并且多态的替换不同的实现。已存在的接口对于修改是封闭的,函数等等)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,单元测试以及诸如此类的用以确保产品使用品質的过程。在2001年, 多态开闭原则 在20世纪90年代,这一想法认为一旦完成一个类的实现只应该因错误而修改,在这中间实现可以被改变, 1996年发表的文章《开闭原则》是使用这种方法的启发式著作。多种实现可以被创建,该特性在产品化的环境中是特别有价值的,具体实现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来重用,技术以及结果是不同的。因此无需上述的过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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